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3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发布第三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10个,南通中院两案例入选。

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南通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大道理”可挖的“小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大文章”可做的“小素材”,推出一个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传播正确价值导向的典型案件,“未婚姑娘五次被结婚案”、“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先后入选2020年、2021年人民法院十大案例。2021年,南通法院2篇裁判文书、1场庭审获评“全国百优”,占全省获奖总数的1/4,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依托全媒体直播,“抠脚大汉”冒充“清纯女友”等一批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法治的力量持续引导群众向上向善。

(点击图片直达 “小案大道”专栏)

2022年,南通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小案件大道理”(简称“小案大道”)专栏,择优刊发全市法院报送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注重案例收集整理,加强案例宣传发布,尤其对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厘清争点,亮明观点,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以此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下为入选典型案例具体内容

见义勇为应弘扬

保护权益获赔偿

( 点击图片聆听高雁法官说案 )

【裁判事项】

小王和小李受雇于同一家建筑工地。一天,小李在施工过程中因脚手架铁丝网松动,即将摔落。小王见状,奋不顾身上前拉住小李,并因此脚部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不小。小王要求雇主赔偿各项损失,雇主却以小王受伤是其施救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所致,拒绝赔偿,小王无奈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小王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为救助工友免受伤害而自己受伤,属于提供劳务者因劳务而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形,接受劳务一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雇主虽提出小王自身存在安全防范不到位的过失,但见义勇为一般发生在紧急情况下,此时不能苛求见义勇为者对其自身安全承担过高的注意义务,故小王对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法院依法判决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价值】

“见义不为,无勇也。”中华民族是勇敢的民族,无数英雄义举在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舍己为人,匡难扶危”的无私精神为世人传颂。当今社会需要更多能挺身而出的勇者,而不是见义不为、见危不救的旁观者。见义勇为多发于危急之时,救助的时机稍纵即逝,见义勇为者奋不顾身而忘却自身安危。如果苛求过多会使其心怀顾虑、畏手畏脚,可能错失施救良机。见义勇为者因此受伤的,不应自担责任,使英雄“流血又流泪”。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本案判决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保障丧偶老人唯一住所

实现老有所居

【裁判事项】

张奶奶2006年与老伴再婚后,搬进了老伴家并对他悉心照顾。老伴于2014年去世,生前立下遗嘱房子由孙子小李继承,但张奶奶可以在此终老。现小李要求张奶奶搬出房屋,该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张奶奶有权继续居住。未曾想,小李后来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同学小陈并且办理过户,小陈以善意第三人身份诉至法院,不但要求张奶奶搬离还主张房屋使用费。法院认为,另案生效判决已确认张奶奶对案涉房屋有权居住,在不能证明张奶奶另有居所或者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的情形下,小陈无权要求张奶奶迁出房屋,小陈的损失可依据合同向小李主张违约责任,依法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

“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随着我国进入老年社会,鳏寡老人的“黄昏恋”需要家庭及社会的包容、理解与支持。本案张奶奶与再婚老伴相伴并依据老伴的遗愿居住在此唯一居所中,实现了老有所居。孙子小李无视爷爷遗愿,驱赶并状告张奶奶无果后变卖房屋给他人,违背了孝亲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于无有居所的老人,应本着一颗善良之心予以帮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本案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关心、爱护老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