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济学考研(理论经济学考研科目)



理论经济学考研,理论经济学考研科目

一、核心概述界定

(一)房产投资

房产投资,以房地产作为投资行为获取相关收益的对象,包括房企开发投资和个人购房投资,房产投资主要指个人房产投资。房产投资主要以城市商品房为对象,按照房产投资区域分为城镇和农村。居民房产投资行为则是在满足自住需求之外,会通过房产市场进行交易转让或者租赁等方式获取收入,是一种典型的投资行为。

(二)城乡收入差距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城镇居民对标农村居民,两者在收入上形成的差距,也包括城乡居民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通过不同的收入获取途径,最终所获取的收入分别占社会总收入的比例差距。

(三)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是一定时期内获得的社会总收入,由提供各个要素的所有者,按照对应要素和贡献率进行分配享有的一种社会性经济活动。发生在生产领域的,我们一般叫作初次分配,通过市场获得的收入,我们称之为初始收入。

在初次分配后,为了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分配,即通过相关渠道,把实物或现金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再次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政府的参与,或者其他因素介入进行收入调节,这两种方式都与收入差距具有紧密影响。

(四)城镇化

城镇化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于经济不断地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换身份并集聚的过程,也是第一产业不断向第二、第三产业逐渐转变,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过程。城镇化的水平高低折射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工业化、产业化以及现代化方面的发展程度。

二、收入分配理论

收入分配理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随其发展而不断完善,可分为三大类: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边际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以及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威廉·配第在其代表作《赋税论》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收入分配的初始理论,围绕核心概念是劳动产生价值。劳动是一种商品,工资便是价格,工资需要满足劳动工人的最低要求,确保劳动者维持正常的生存、劳动以及遗传需求。

但他反对给工人提高工资,认为这样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他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了必要的生活资料时间和无偿生产价值的剩余时间。此外,他认为级差地租是土地状态和市场距离程度的不同,从而对劳动生产率和产量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利息则属于货币收益,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

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代表作中提出了更为成熟的收入分配理论。他认为国家的财富以工人阶级、资本家以及地主作为主要分配对象,工人的工资是一种自然报酬,而劳动的内在本质属于商品的一种,商品的价格就是工资的体现。在地租的看法上,斯密认为是土地拥有者通过出租土地获得相应收入,而土地的定价则受到生产食物土地的地租影响来制定,在马克思看来是观念上的一种突破。

此外,资本家雇佣劳动者创造价值,减去工资后的部分便是资本家追求的核心利润。在斯密认为只要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就具备享受的权利,这是属于资本报酬的部分,事实上,这属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进行无偿占有,本质上还是一种剥削。李嘉图在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以及马尔萨斯人口理论和地租理论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

其亲自撰写的《论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把地租、工资以及利润这三大理论组成了收入分配的完整理论。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奠定了国民收入分配法则的基础,提出地租归属土地拥有者、利润归属资本拥有者,工资归属劳动者的观点。李嘉图的分配理论里对地租作了重点阐述,认为地租是由数量、位置以及土地的品质等级以及对应的生产力的高低来共同制定的。

李嘉图认同斯密关于工资的说法,认为劳动与商品一样,具有自然和市场两种价格,并受到劳动供求关系的影响。李嘉图揭露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存在对立问题,因为资本家雇佣劳动者生产的商品价值包含了工资和利润,提高工资会导致利润减少,而减少工资会增加资本家的利润,润率高低与工资形成天然对立。

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收入分配理论是以政府干预作为市场辅助的基础,建立对个人收入进行宏观调控的的经济法则。作为后凯恩斯主义的学术代表,新剑桥学派则提出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社会制度等相关外在因素综合发展的历史结果。由于存在不合理性,会引起资源配置和经济运作的紊乱,需要通过改革来摆脱经济困境。

库兹涅茨收集了18个国家相关的经济增长情况与居民收入差距数据,实证表明,收入分配从长期趋势看存在“先变差,后改善”的特点,并提出了著名的倒“U”型曲线。库兹涅茨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早期阶段相比较发达国家的后期阶段,存在更加明显的收入不平等情况,这也印证了倒“U”型曲线的说法。其表现为在经济发展初期的往往会先恶化,再逐步修正,最终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二)边际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克拉克在《财富的分配》一书中提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种要素在生产过程中都相应地创造了价值,可以获得相应的成果分配,即利润、工资和利息,这便是著名的要素价值论。克拉克认同资本拥有者获得利息,企业拥有者获得利润以及工资。但他不认为利润是一种剩余价值的剥削,认为归属为技术提升后的收益,生产要素按照对应生产中的贡献程度获取相应报酬是符合分配规律的。

《经济学原理》中,其作者马歇尔提出均衡价格论这一观点,并将资本、土地、劳动以及企业家组织列为生产四要素,各个生产要素对应的价格需求和价格供给达到相对均衡。均衡价格是通过地租、利润、利息(资本报酬)和工资(劳动价格)共同来决定。收入分配,实际就是各生产要素创造了相应的成果(财富),需要按照对应份额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均衡价格论和分配论是经济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三)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

除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学派之外,其他以“要素论”、“效用论”、“供求论”等为基础的观点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真正解决分配问题。马克思(1867)在《资本论》里围绕剩余价值这个核心概念展开,把关于劳动力价值这一理论推上了历史舞台。资本家雇佣的无产阶级通过出卖劳动力开展生产,从而获得对应价值匹配的工资。

劳动力价值随着不同国家、时期的变动而变动,它是一个非固定的动态变量。马克思发现之前的学者没有很好的把劳动力与劳动进行区分,一边认可劳动价值,另一边又把劳动与工资对等起来,这是自相矛盾的。马克思重新提出劳动以及劳动力两个不同的概念,并加以区分,一方面解答了历史遗留的理论难题,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工资的本质属性是劳动力价值而非劳动,这是马克思科学分配理论的雏形基础。

马克思指明了资本家是通过减少不变资本(劳动者工资),从而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这种分配方式是资本家占有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无偿生产的那部分价值,从而导致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形成鲜明的两极分化,这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核心根源。

以劳动价值作为理论基础,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将“生产条件”及“社会总产品”这两种核心分配方式完整的考虑在内,有着严谨的科学性。马克思提出无论进行如何分配,作为基础的劳动价值始终保持在一个既定范畴,无法随意的进行增加或者减少,分配包括生产的产品分配和生产条件的先决分配。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是受到生产所需要花费的劳动时间影响,它决定了价值的大小,也可以理解为是用于维持这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这是影响工人工资分配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提出了改变分配不公的分配方式是在除去生产消耗、扩大再生产以及对抗风险后的剩余资料进行平均分配,确保劳动者参与公平分配剩余价值,减少剥削。

分配不仅是社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生产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称其为一个伟大的科学体系,且相对完整而经典,并在其中提炼了关于收入分配的四项基本原则分别为:按生产要素原则分配、按需分配、按劳分配以及公平效率原则分配,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公平有效的分配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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