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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R-2022-10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楼智能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楼智能化工程;
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一百路、西至人民大街、北至丙九十九路、南至已七路;
3.招标规模:建筑层数:20层;建筑面积:约21000m;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
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 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6日08时00分到2022年12月3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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