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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博士学费多少(浙大研究生学费)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浙大博士学费多少,以及浙大研究生学费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浙江大学学费多少
  2. 浙大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多少
  3. 浙大mba学费多少
  4. 浙大研究生学费问题

一、浙江大学学费多少

1、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

2、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3、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4、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5、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

6、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7、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8、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9、参考资料:浙江大学-浙江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浙大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多少

1、浙江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2、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8000元/生/学年

3、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90000元/生/全程

4、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180000元/生/全程

5、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60000元/生/全程

6、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7、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

8、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9、“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10、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11、拓展资料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为浙江大学。国民党执政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中华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校史中最辉煌的时期。竺可桢老校长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中最伟大的人,并为浙大确立了“求是”校训和文言文《浙江大学校歌》。

12、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为浙江大学。国民党执政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中华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校史中最辉煌的时期。竺可桢老校长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中最伟大的人,并为浙大确立了“求是”校训和文言文《浙江大学校歌》。

13、在中国,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拥有各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制最少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7年以前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历申硕、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等方式进行招生。

三、浙大mba学费多少

‍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从13.8万-20万不等,取决于工商管理硕士具体项目和学习形式。参考招生简章七、学费标准。

浙江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MBA(工商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2014年9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2012年9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15年9月前获得毕业证书),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计划招生人数为35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并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推出“MBA精英计划”。大专毕业后工作满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在职MBA提前批面试。或大专毕业后工作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脱产MBA、MBA创客班或全球MBA提前批面试。

在面试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通过制”(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提前批面试资格):自主创业,并个人股份在25%以上的考生实行一票通过制;具有高级工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等高级职称或CPA、ACCA等职业资格获得者实行一票通过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重大奖励的考生实行一票通过制。

2015年获得浙江大学MBA项目提前批现场面试优秀的考生,只需要更新招生信息系统的个人页面,并申请参加电话面试(面试2017浙江大学MBA创客班的考生除外)。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详情访问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详见

四、浙大研究生学费问题

1、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4、第二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适用本办法。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校原有或另行规定并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研究生教育收费项目,按照原有或另行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

6、第四条学费的收缴年限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的学制计算。

7、第五条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硕连读生、本博连读生根据当年培养层次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研究生学费。

8、第六条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第七条根据物价变动、培养成本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0、春季入学研究生,缴纳当学年春夏学期学费。其中尚在硕士学制内的硕博连读生,补缴春夏学期硕博学费的差额,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

11、秋季入学研究生,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

12、第九条缴费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作为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凭据。

13、第十条学籍异动的研究生学费缴纳按以下规定办理:

14、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保留资格期内不缴纳学费,自正式入学后按学制规定年限缴费。学费标准按照正式入学当学年标准执行。

15、因公出境研究生,正常缴纳学费。

16、休学研究生,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的,自复学后按学制年限足额缴纳学费,学费按入学时标准执行。

17、博转硕或经中期考核分流为硕士研究生者,按同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已经缴纳的博士生标准的学费按照第十一条第一项处理。

18、(一)秋冬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该学年全部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秋冬学期二分之一学费和春夏学期学费;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春夏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二分之一学费;超过2个月者,不退还已缴纳的学费。

19、(二)新入学研究生,因复查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者,退还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20、第十二条研究生学费的退还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退还申请书》,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至计划财务处办理。

21、第十三条对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22、(一)开学一周之内,研究生递交《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23、(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24、(三)由研究生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办理研究生学费的缓交及代偿工作。

25、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26、(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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